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战略部署,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实现技术技能人才的系统培养,现就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建设衔接课程体系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础性工程。实现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任务。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之间的课程衔接,是实现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根本保证。当前正处于全面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开局阶段,探索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课程衔接的基本途径和方法,建设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的课程体系,夯实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础,对于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实现职业教育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建设衔接课程体系是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紧迫任务。近年来,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职业教育制度建设全面展开,职业教育层次和专业结构不断完善,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统筹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但是,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在课程与教学上的脱节、断层和疏离是制约实现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关键环节,是影响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
设进一步深化的重点因素。因此,必须把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建设作为当前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3.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以实现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目标,以实现人才系统化培养,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快构建内容完善、对接紧密、管理规范、特色鲜明、科学高效的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4.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基本实现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在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式、招生考试、质量评价、校际合作、师资建设、校企合作、实训条件等方面的全面统筹和有效衔接,建设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为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奠定坚实基础。到2020年,建立科学完善的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实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系统化和制度化, 成为“适应需求、内部衔接、外部对接、多元立交”的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准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重要保障和有机
组成部分。
5.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是:坚持需求引导,服务发展。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的要求,着力解决不适应、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实现全面衔接、系统贯通,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和学习者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推进。根据技术技能人才多层次、多样化发展的特点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统筹规划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统筹推进课程体系建设。根据行业和地方发展实际,制定整体推进计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分步实施。
坚持制度创新,重点突破。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形成相关利益方参与的社会共建机制,完善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建设的基本制度。从制约发展的关键问题入手,先试点,后推广,着力突破主要困难和重大障碍。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特色。鼓励各地探索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的不同模式和途径,鼓励衔接课程多样化、多形式和特色化建设。发挥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骨干校引导和带动作。重点扶持农村、西部、民族地区,以及涉农专业、民族工艺等专业开展衔接课程体系建设。
三、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6.推进培养目标相衔接。根据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确定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层次、类型、规格及目标定位,
科学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中职和高职相同或相近专业在培养目标上的递进、延展和衔接的关系,保证学生在各个学习阶段都能获得相应的学习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为继续教育、终身学习和职业生涯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7.推进专业设置相衔接。根据产业结构升级的需要,调整专业结构,优化专业布局。加快修订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确定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接续专业,编制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专业教学标准。推动各地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信息发布平台与专业设置预警机制建设,优化专业布局、层次和类型结构,建立统筹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宏观调控制度。
8.推进课程内容相衔接。建立与行业企业联动的课程设置机制,推进职业教育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衔接。按照职业资格标准、行业企业实际要求和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接续专业的需要,明确各自的教学重点,统筹制定课程标准,调整课程结构与内容,开展教材建设。通过行业、企业、专业机构参与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职业教育对技术进步的反应速度和中小型创新企业的服务能力,使课程和教材能够及时反映产业发展、技术革新和社会进步的要求。
9.推进教学方式相衔接。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方式,重视实践教学、项目教学和团队学习。通过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方式,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研究借鉴优秀企业文化,培育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校园文化。强化学生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职业素质教育,加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和创新意识培养。推进现代化教学
手段和方法改革,大力开发数字化教学资源,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建立学生自主学习平台,拓展学生学习空间。
10.推进招生考试相衔接。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和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和继续学习制度,推广“知识加技能”的考试方式。探索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贯通的人才培养模式,为学生建立知识结构不断完善、技能不断提高的学习通道。研究制定职业院校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升学、在实践岗位有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免试就读职业院校的政策。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为职业教育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提供条件。
11.推进校际之间相衔接。以区域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为重点,在现有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校际合作的基础上,实施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校际衔接改革创新,探索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与应用型本科高校间的衔接、贯通模式,探索各层次职业院校之间衔接的合作模式、方法、途径等,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系统化。以集团化办学为主,逐步形成多样化的校际合作模式,引导和鼓励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以专业和产业为纽带,与行业企业开展集团化办学,形成教学链、产业链、利益链的融合体。
12.推进质量评价相衔接。改革教育质量评价模式,以能力为核心,以职业资格标准为纽带,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和评价主体衔接。推行“双证书”制度,积极组织和参与技能竞赛活动,探索中职与高职学生技能水平评价的互通互认。吸收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将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