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定
(第2版)
2006年8月28日发布
修订人:任祥彬审核人:盛春德批准人: 修订日期:2006-08-22审核日期:200&08-25 批准日期:
2006年8月28日实施
袁亮国
200&08-28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对报废、积压闲置物资的修旧利废,明确废旧物资处置管理程 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北汽集团株洲分公司。
2.2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是指经公司批准报废的各项物资,包括报废的机器设备、工器具、备品 备件、库
存物资、废旧钢铁以及各项工程和生产中所发生的工余料、残次废料、边角余料等。
3. 职责
3.1技术质量部负责废旧物资的识别、鉴定工作;
3.2生产部负责公司所有废旧物资的回收、整理、分类、入库、建档、保管、销售、计量及各类 废旧物资
相关报表的填制报送工作;
3.3生产部技术室协同技术质量部识别、鉴定废旧物资; 3.4生产部负责可修复废旧物资的公司内部修复及保管工作; 3.5物资管理部负责联系废旧物资的外协修复工作;
3.6生产部技术室负责废旧物资外修、内修修复后的验收工作;
3.7资产财务部负责废旧物资销售货款的收缴、外协修复费用支付、提成兑现工作;
3.8行政部负责对所有废旧物资出厂进行检查、检验及违规行为侦查工作,并对出厂情况进行登 记; 3.9企划发展部审计室负责提供废旧物资的第三方市场公允价格并出具询价单; 3.10公司纪委负责废旧物资处理的监督检查及接受投诉。 4. 管理程序
废旧物资管理流程见下图。
5. 内容与要求
5.1废旧物资回收、保管
5.1.1生产部调度室对中联鲁宏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分类、建档、保管、 修复,任
何部门不得将部门产生的废旧物资私自处理。
5.1.2废旧物资报废部门必须在施工、检修、更换结束三日内通知生产部组织回收废旧物资,生
产部必须在接到通知的当日开始实施回收工作,最迟不能超过两天。
废旧物资管理流程
废旧物资申
门部废报 请入库
Yes
室术师技程部工产生 不可修复
No
内修 No -物资部外修
Yes
一:维修
库 仓员 部理 产管 生
办理入库
No
填写登记表
部量师质程术工技 不可修复
根据审计室询价、 生产部和盖泽机电 双方确认过磅单数
量并附明细表
盖泽机电
明确销售标的物、 数量、价格,技术 质量部识别,走合 同审批程序
Yes,
理经部产生 起草销售 申请报告
销售申请 报告
销售
附公司领导审批的报 °
生产部告 表、销售合同、双方确
认的数量 结算
签订合同
司公产导生领管分 审批
Yes
部安保 是否有公司顾
导审批的报告、核 实废旧物资
销售明 细表、销售合同- 付款凭证、当天过 磅单的数量不高于 报告批示的数量
———... 出门检查
5.1.3生产部对物资加强管理,做到出入库对应,保留出库单和回收单对照表,已备检查。 5.1.4生产部技术室、技术质量部对生产部回收的废旧物资进行识别、鉴定。
5.1.5生产部调度室对经技术质量部、生产部技术室鉴定的所有废旧物资进行分类保管,并填写 《废旧物资
回收单》,经生产部签章后报技术质量部、企划发展部审计室审核。
5.1.6
生产部每月月底全面详细填报《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报送企划发展部审计室、技术质
量部备案。
5.1.7固定资产报废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6.2
废旧物资修旧利废
6.2.1生产部技术室工程师对回收的废旧物资是否有修复价值进行鉴定,并注明鉴定结论,对有 可利用价值
的安排内修或建议外修。
6.2.2对可内部修复的,生产部组织修复;需外修的,由物资管理部根据月度备件计划经公司领 导批准后委
托外修。
623外修修复后的物资由生产部技术室验收是否合格,生产部调度室办理入库手续。 624
对收取到的废旧物资经识别不用修复可直接再次使用的,由物资管理部、资产财务部定 价办理入
库。
625
所有修复物资经验收后由生产部调度室办理入库手续,各相关部门及时核销废品账,冲 减生产部
成本等账务处理工作。
6.2.6被生产部技术室工程师确认为无修复价值的废旧物资有生产部仓库管理员进行分类、建档, 办理入库
手续,填写详细的《废旧物资回收单》,生产部仓库主管签章后报技术质量部、企划发 展部审计室审核。
7.3
废旧物资的销售
7.3.1公司废旧物资只能由生产部销售给山东盖泽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严禁其他部门私自回收、 销售。 7.3.2无修复价值的废旧物资经技术质量部鉴定后,生产部根据技术质量部鉴定表、企划发展部 审计室询价
通知单(以低于市场价 10%勺价格)、生产部与盖泽机电双方确认的磅单数量并附
《废旧物资销售明细表》,起草废旧物资销售申请报告(报告必须写明废旧材料总量和价格), 提请分管生产公司领导审批,生产部根据分管领导批示报告每季度组织销售一次。
7.3.3
生产部根据企划发展部审计室提供的询价通知单与山东盖泽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销售 合同,销
售合同要以《废旧物资销售明细表》、技术质量部鉴定表、生产部与盖泽机电双方确认 的磅单为合同附件,销售合同的签订要严格执行公司合同评审程序,需经生产部、技术质量部、 企划发展部、资产财务部审核、分管生产的公司领导审核。
7.3.4生产部对出售的废旧物资过磅计量,盖章后报企划发展部审计室备案。
7.3.5生产部填写《废旧物资销售明细表》,签字盖章后交盖泽机电公司认可后作为付款证明。 资产财务部
根据公司总经理批示及《废旧物资销售明细表》注明的单价、生产部磅单及总金额 收取货款,开具收款收据、或冲账证明。
7.3.6行政部根据公司领导批示的销售报告复印件、销售合同复印件或《废旧物资销售明细表》 和资产财务
部开具的收款收据或相关证明、技术质量部鉴定表、生产部销售前的磅单和出门前 的磅单出具出门证,由门卫核对磅单数量不超过报告批示的数量,情况符实后放行出厂。
7.3.7生产部每季度将《废旧物资销售明细表》交资产财务部,由资产财务部按销售额的
10%提
成给生产部。
8监督检查
8.1对于生产部不及时回收废旧物资造成闲置浪费的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
200— 500元。
8.2技术质量部如不能认真识别是否是废旧物资,造成有效物资当废旧物资销售,每出现一次, 罚款 500--
2000 元。
8.3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处理出售废旧物资或以优良资产当废旧物资销售一经发现,没收全部收
入,并对该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处以 5000—10000元的罚款。
8.4凡经举报查实,行政部门卫未按规定程序检查检验放走私自处理废旧物资的,对相关责任部
门处以1000--2000元罚款。
8.5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公司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8.6对检举非法废旧物资交易活动的公司员工,经查实,按照查处所得理举报部门为公司纪委(电话:0632 — 2725109)
9. 相关文件 9.1 《物资采购管理手册》 9.2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10. 记录 10.1 《废旧物资回收单》 10.2 《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 10.3 《废旧物资销售明细表》 10.4
《废品鉴定表》
。
于奖励举报人,受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