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阶段告诉才处理案件的程序困境及其解决
于志刚;鞠佳佳
【期刊名称】《人民检察》 【年(卷),期】2008(000)009
【摘要】告诉才处理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存在着程序困境.在现有法律制度下,可以通过告知等程序以及司法机关之间的协调找到一种出路,以保障被害人的自诉权利最终得到实现,使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达到均衡;同时,通过对告诉才处理犯罪案件的实体和程序的双重立法完善来解决困境. 【总页数】5页(20-24)
【关键词】审查起诉;告诉才处理;自诉;程序困境 【作者】于志刚;鞠佳佳
【作者单位】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案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F718.1 【相关文献】
1.非司法工作人员能否成为徇私枉法罪的共犯? 检察院能否受理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并作出不起诉决定? 企事业单位内部公安机构的工作人员能否构成渎职侵权犯罪主体? 保外就医期间犯新罪应适用批捕程序还是直接收监? [J],
2.检察机关起诉了属于法院管辖的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法院该如何处理? [J], 3.检察机关对告诉才处理案件提起诉讼的原则——对刑法第98条的解读 [J], 谢满根
4.检察机关受理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并做出不起诉决定不妥 [J], 王海金
5.重大刑事案件中审查起诉阶段精神病人处遇程序改革审思 [J], 贺小军; 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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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告诉才处理案件的程序困境及其解决
审查起诉阶段告诉才处理案件的程序困境及其解决于志刚;鞠佳佳【期刊名称】《人民检察》【年(卷),期】2008(000)009【摘要】告诉才处理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存在着程序困境.在现有法律制度下,可以通过告知等程序以及司法机关之间的协调找到一种出路,以保障被害人的自诉权利最终得到实现,使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达到均衡;同时,通过对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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