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标时,如唱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应当当场提出。未宣读的投标价格和本章第.款规定的备选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如果在现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价格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人员由采购人代表名和技术专家名、经济专家名共名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评标
.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和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六、中标信息公布与投标人质疑 .中标信息公布
.确定中标供应商后,中标信息将在本章第.项指定的媒体上同步发布。 .投标人质疑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及程序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选择以书面的形式或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但选择在“答疑专区”质疑的不能作为今后有效投诉的依据;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书面质疑个工作日内或及时在“答疑专区”作出答复。
.投标人若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当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关于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出。
16
千里马招标网www.qianlima.com
. 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质疑事项;
()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请求及主张。
. 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行政公章,质疑书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采购人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
. 投标人对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质疑的,投标人可书面向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反映情况;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七、合同签订 .中标结果通知
. 在本章第.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履约担保
.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的《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 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签订合同
. 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7
. 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中标人不得向他人分包中标项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规定的除外)。 .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八.特殊情形的规定 .特殊情形
.特殊情形是指:在本章第.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形。 .特殊情形规定
. 招标后没有投标人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提供相应材料,报预算主管部门同意,经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批准后,可以按照竞争性谈判相应程序重新组织实施。
. 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两家时,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报预算主管部门同意,经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投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应重新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组织实施谈判。 . 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一家时,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并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并在组织评审专家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的同时对项目预算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合理性进行论证,并上网公示无异议后,报预算主管部门同意,经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批准后,可以与该家投标人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应重新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立采购小组,组织实施协商采购。
. 符合.、.、.所列情形申请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须由相应评审专家出具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对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家的,由采购人组织名以上评审专家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进行论证,确认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并出具论证意见;对实质性响应招标
18
千里马招标网www.qianlima.com
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家的,由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进行论证,确认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并出具论证意见。 九.其他规定 .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湘潭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两型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
.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
.符合本章第.款、第.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招标文件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 其他规定
.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19
第二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
一. 总则 .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前附表,不得对投标文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因素给予加分。
评标因素: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须知”第.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价格 技术 商务 其他 ∑(+++)= 二. 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 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0
权值的取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