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营销”竞赛项目文件
“汽车营销”赛项规程
一、竞赛项目名称
汽车营销
二、竞赛目的
通过比赛探索专业市场营销教学模式,锻炼我院学生专业综合技能,特别是综合销售技能,展示学生专业技能风采,营造良好的专业实践学习氛围,选拔新人。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竞赛时间:2016年1月12日上午8:30—12:00(星期一上午) 下午 1:00—4:30(星期一下午) (比赛时间根据天气状况可能有所变化) 竞赛地点:学院砺能楼4下北面
四、竞赛方式和内容 (一)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团体赛,按班级自由组队参加,原则上每班2至4组,每支参赛队由2名参赛选手组成。2名参赛选手分为选手A和选手B(参赛队自定)。组队后,由市场营销教研室尊重师生志愿安排指导教师。每支参赛队安排1名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参赛队不得超过4个。比赛分预赛和决赛。预赛中每班较好的队作为种子队直接进入决赛。 (二)竞赛内容
本赛项包括风采展示、汽车销售综合技能、回答提问三个部分组成。风采展示的内容由参赛队自由选择。汽车销售综合技能竞赛要求选手A在仿真模拟场景中根据汽车销售流程进行销售演练和展示。仿真模拟场景中,工作人员扮演不同类型、背景的顾客,要求选手A根据顾客需求展示销售技能。选手B回答两个问题,抽一题,评委现场提问一题。要求选手在掌握一定的汽车知识,具有较好的营销学、推销学素养的前提下,融合顾客个性与需求、汽车知识、个人素质和销售技能,沉着应对,完成推销流程,展示出现代汽车营销人的职业技能。为便于评分,也从学生可持续发展发展角度出发,比赛重视考察专业基础技能,如现代推销观念的使用(客户为中心)、正确的商务礼仪、良好的普通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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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赛成果文件
竞赛成果以照片和视频方式上交。
五、竞赛规则
1.本比赛为团体赛,每支参赛队由2名本专业同班学生组成。每支参赛队一名指导教师指导。一名指导老师指导的队伍最多不超过4支。
2.本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两部分。每班预赛中较好的一支队伍作为种子队直接进入决赛。预赛中的分数不计入决赛总分。
3.本比赛要求在真实场景下进行汽车销售全过程演练和展示。比赛分风采展示、汽车销售综合技能、回答评委提问三部分进行。每队两名选手同时上场,依次做自我介绍,进行风采展示。然后选手A通过听取话外音了解销售情境,根据情境设置,在客户扮演者的配合下完成汽车销售业务。此时选手B在指定位就坐,在选手A完成销售竞赛后由选手B回答专家提问。回答结束后,应以“回答完毕”示意评委继续提问或结束比赛。风采展示2分钟。汽车销售综合技能6分钟,答辩2分钟。
4.风采展示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以是才艺展示,也可以是其他形式,只要积极向上、大方得体均可。汽车销售综合技能部分,比赛的赛点是商务礼仪规范、汽车销售流程、车辆介绍规范、销售沟通技巧。重视考察专业基础技能,如现代推销观念的使用(客户为中心)、正确的商务礼仪、良好的普通话等。
5.参赛队的出场顺序由抽小球的方式公平确定。参赛中不得讲出班级、姓名,指导教师。否则作违规处理,取消资格。
6.参赛代表队若对赛事有异议,可由指导老师按规程提出书面申诉。
六、评分方法及奖项设定 (一)评分方法
1.成绩评定由赛项裁判组负责。
2.每支参赛队满分为一百分。其中A选手为80分,B选手为20分。每队两名选手得分相加为该评委给出的代表队成绩。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分相加后算平均分,为该队的最终成绩。
3.评分细则。评分细则参考国赛标准,避免主观评分和兼顾学生可持续发展,评分细则以项目明晰、可量化、考察专业基础技能为主。
4.比赛成绩公开。裁判实行回避制度。 (二)奖项设定
按照团体奖设置奖项,一等奖为总参赛队数的10%,二等奖为20%,三等奖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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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纪检仲裁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指导老师签名。
3. 纪检仲裁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4. 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二)仲裁
1.纪检仲裁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纪检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队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汽车营销”赛项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比赛采用团队比赛形式。
2.参赛队自定名称和口号。要求简约大方,催人奋进。
3.参赛队组成:参赛选手为市场营销专业151、152、153、154、143、144各班学生。每支参赛队由2名同班学生组成。性别不限。
4.在每个班招募一名志愿者,兼任本班通讯员。负责赛务准备、实施和沟通等工作。每班参赛队由通讯员负责与大赛组织机构联络。
5.每支参赛队由市场营销教师室根据师生志愿安排一名指导教师。 6.参赛队正式报名后,参赛选手、指导教师不得更换,不得无故弃赛。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本比赛涉及的知识专业性较强、流程技术难度较高,操作灵活度很高,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短时间难以掌握,指导教师应经常指导学生比赛以便取得良好训练效果,避免挫伤学生学习积极性。
2.指导教师不得在比赛现场进行指导。 三、竞赛选手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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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赛选手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2.参赛选手凭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参加比赛,参赛队按照赛程安排和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
3.比赛中不得穿着有本班标识的服装,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班级和个人信息,如有违反则取消参赛资格。
4.参赛选手应认真阅读竞赛规程,严格按照竞赛规程参与比赛,避免不必要失误。参赛选手爱护竞赛场所的设备、仪器。不得干扰其他参赛队的展示。
5.各参赛队选手A、选手B姓名需提前确定,并在领队抽取参赛队编号时提交,A、B选手一经确定,不得更换。
6.竞赛结束时间到达,应立即停止答题和演练,不得拖延竞赛时间。
7.有作弊行为的,参赛队该项成绩为0分;如有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等不文明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扣减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8.参赛队完成各阶段的比赛后,应在比赛组委会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有序离开场地。 四、赛场管理须知
(一)比赛准备
1.比赛前由参赛队派出一名选手进行抽签确定出场顺序。
2.各参赛队根据组委会安排到指定地点进行熟悉场地,准备隔天的比赛。 3.参赛选手须在比赛开始前3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准备比赛。 (二)比赛检录
由组委会工作人员对参赛选手身份进行核实,核实无误方能进入比赛场地。 (三)等候比赛
检录完成的参赛选手进入场地,等候比赛。等候比赛过程中,不得大声喧哗。 (四)正式比赛
以赛场评委号令为准,正式比赛开始。各队依次展示。 (五)评委评分
比赛成绩按照比赛规程中的评分方法给出。前三队展示完毕后,评委离席讨论后评分。每三队完成后,给出前三队的分数。
(六)退出比赛场地
1.各参赛队应在裁判的通知下结束比赛,有序退出场地。 (七)查询比赛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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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结束后,由比赛组委会公布各参赛队的成绩排名。 五、赛场纪律
1.由学院技能大赛组委会负责赛场的巡视工作,由系部赛务工作组负责大赛赛场纪律的维护工作。 2.所有参赛队学生及指导教师需遵守大赛工作组的管理,无辜滋事的以弃权论处。
3.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判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汽车营销”赛项比赛细则
本赛项参考“国赛”中汽车销售综合技能部分,比赛规程和细则均以“国赛”为标准略加删减制定。 一、比赛时间
预赛时间:2015年12月18日下午15:00-17:30
决赛时间:2016年1月12日上午8:30—12:00(星期一上午) 下午 1:00—4:30(星期一下午) (比赛时间根据天气状况可能有所变化) 竞赛地点:学院砺能楼4下北面 二、比赛方式
比赛以团队方式进行。由市场营销专业两名同班学生组成一队参赛。每班2-4组。年级、年龄、性别不限。 三、报名方式
召开报名工作动员会,每班由学习委员领取报名表,将报名信息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 四、比赛准备
1.协调沟通
为辅助大赛的准备、实施、沟通等赛务工作,特在每个班招募一名志愿者,兼任本班通讯员。要求认真、有恒心、有团队合作和奉献精神。沟通协调等工作由本班通讯员负责。
2.集中训练
以学生课外自行学习训练为主。为切实提升学生综合销售技能和综合素质,保证比赛效果,每周集中培训、拉练1-2次,并安排指导老师。
3.职业道德
(1)遵纪守则,尊重客户,自尊、自爱、自重。 (2)与时俱进,业务熟练,善于观察,勤于思考。
(3)仪表端庄,态度诚恳,用语文明,维护自身及企业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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