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细则
通防队长是通防队的主要负责人,负责通防队的安全生产工作。 1、参与制定、修订本队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操作规程。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300元。
2、参与制定通防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制定本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300元。
3、向本队职工宣传贯彻各级管理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类、“一通三防”类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管理制度、文件通知等。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300元。
4、按照规定参加各级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一通三防”会议;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300元。
5、负责向本队职工传达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本队职工参加各级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复训、考试,确保本队职工按规定持证上岗。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300元。
6、参与编制本队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措施编制提出意见。掌握与本队工作密切联系的安全技术措施相关内容,并向本队职工宣
传到位。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300元。
7、负责落实矿及通防科各项规程、措施,严格按规程措施施工。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300元。
8、熟悉、掌握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不违章指挥,坚决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拒绝接受任何人违章指挥。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300元。
9、按照矿隐患排查制度参与、组织隐患排查活动;及时整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及时向通防科长报告本队重大安全隐患。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300元。
10、深入现场,监督本队工程施工情况,及时排查消除班中安全隐患。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300元。
11、向本队职工宣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职工掌握本队应急预案。参与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服从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300元。
12、及时、如实向通防科长报告本队工伤事故。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300元。
13、负责矿井综合防尘、隔爆设备设备的安装、拆除、巡检、维护工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300元。
14、参与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300元。
15、负责井下防灭火设施的配备、监督工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300元。
16、负责井下紧急避难硐室的日常维护工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300元。
17、负责巡查矿井通风系统,及时发现矿井通风系统隐患,提出矿井通风系统调整建议。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300元。
18、负责组织专职测风员、测尘员按规定测风、测尘并做好相关记录、报表。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300元。
19、负责井下通风设施的施工、巡检、维护、拆除工作,确保通风设施符合要求。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