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团公司员工职业生涯设计管理制度【精品HRM资料】
XX集团公司员工职业生涯设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合理开发人力资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遵循“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员工职业生涯设计。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员工职业生涯设计的归口管理单位。
第二章方法与程序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统计、座谈和个别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员工的技能特长、工作状况、思想动态及职业发展愿望等信息。
第六条各部门经理每年应不少于1次与所属员工进行职业发展方面的面谈沟通,以了解员工的职业发展愿望,并协助员工分析自身特点,提供职业发展咨询和指导。面谈后应填写《员工职业发展面谈记录》,并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每年应不少于1次与骨干员工、部门经理及以下职级的管理人员进行面谈沟通,了解员工的职业发展愿望,并协助
员工分析自身特点,提供职业发展咨询和指导。面谈后应填写《员工职业发展面谈记录》并备案。
第八条各分管领导每年应不少于1次与所分管的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以及所分管的分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进行面谈沟通,了解其职业发展愿望,并协助其分析自身特点,提供职业发展咨询和指导。面谈后应填写《员工职业发展面谈记录》并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帮助员工制订合理的职业发展规划,关心员工的职业发展需求,并及时与人力资源部沟通。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应对《员工职业发展面谈记录》进行整理和分析,对于主管及以上等骨干员工应予以重点关注。
第三章实现与修正
第十一条员工的职业发展需求可通过横向调配、纵向晋升、自我学习提高相结合的途径来实现。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及各级管理人员,应切实关心员工职业发展需求,及时提供咨询、指导和建议。对于公司骨干人员,人力资源部及各级管理人员应有针对性地给予建议和帮助,对其职业发展提供指导。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有关岗位职位变动、空缺及新设岗位、任职条件的咨询,通过内部报刊、网络及其他合适的形式及时将以上信息向员工发布。
第十四条员工可随时与人力资源部或有关领导面谈,主动汇报自己的工作、思想状态,以及自身职业发展的需求和设想。
第十五条为满足员工职业发展的需求,人力资源部应不断完善公司培训开发、考核激励及员工选拔机制,并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开竞聘、竞争上岗。
第十六条员工应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自身的特点,主动调整和改进自身的职业生涯设计,并与直接领导或人力资源部保持经常性的沟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