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商业网点专项规划(2011—2024)(征求意见稿)[截止到2011-9-3]
2011-08-03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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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商业网点专项规划
(2011—2024) (征求意见稿)
长春市商务局
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
前言
本规划是对2005年7月经市政府批准实施的《长春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05—2010年)》(以下简称“原《规划》”)的续编。原《规划》发布实施以来,在规范和引导市区商业网点建设,繁荣活跃市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为尽快建立和完善布局结构合理、功能齐全、业态多样、竞争有序的现代商业网点网络和商品市场体系,按照《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4年)》,结合我市商业网点现状的实际和发展预测,长春市商务局、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原《规划》进行续编。自2010年6月起,在市商务局的大力配合下,我们展开了市民问卷调查、城区商业网点普查和长时间实地踏查等工作,参考和借鉴了国内外一些城市商业发展的成功模式,进行了大量的前期研究,在对长春市市区范围内的商业中心、大型商业零售网点、商业街、大型专业批发市场、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等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
在规划修编的过程中,得到各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此谨表示衷心感谢!
第一章 规划总则
1.1 规划背景及编制目的
商贸流通业是反映一个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的窗口,商业网点是城市商贸业的重要载体。搞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有利于商贸业的快速、持续发展,有利于规范市场竞争环境、合理利用社会资源、降低社会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随着长春市经济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传统的消费观念和消费结构悄然发生变化,原有的商业模式有的已退化,新的业态形式如城市商业综合体已呈井喷之势;同时,长春市还面临着新区商业设施如何进行引导培育、老区商业设施如何进行完善提升、商业布局如何适应宜居城市建设需求、商业网点建设如何促进现代服务业大发展等一系列新形势和新要求。
为积极推进长春市商贸业持续快速、规范有序发展,综合协调和优化配置社会经济相关要素,实现长春市商业网点合理布局,长春市商务局委托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本商业网点规划的编制工作,为长春市商贸业发展及商业网点布局提供科学依据。
1.2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是长春市五城区及四个开发区。即: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经开区、高新区、净月区和西新区。
1.3 规划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绿色宜居城市要求,以促进商贸流通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科学规划布局,优化资源配置,突出发展重点,积极推进商贸流通业现代化,建立和完善与长春市城市发展和经济水平相适应的结构优化、
布局合理、业态先进、功能完善的城市现代商业网点网络和商品市场体系,促进市场繁荣,方便人民生活,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1.4 规划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配套建设,优化消费环境的原则
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核心,适应消费规律和发展趋势,体现繁荣繁华和便民利民,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经营环境的优化,在商业网点布局中考虑居民的购物便利,配套完善相关设施,注重环境美化、绿化,营造一个舒适、洁净、美观的经营环境和消费场所。
2、坚持合理配置资源,整体协调发展的原则
商业体系是城市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商贸流通的发展规划应遵循合理配置资源,整体协调发展的原则,商业网点布局要从城市总体发展出发,与人口分布、消费需求、交通体系、环境保护相协调,与相关产业的发展相配合,使资源得到有效合理的配置。
3、坚持规划引导调控与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规划的先行合理引导,预留商业发展空间,同时注重市场自身的导向作用,发挥市场配置商业资源的基础作用,形成消费为引导,企业为主体,政府有效监管和适度调节的良性发展机制,调动社会各种力量全力推进商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4、坚持体现长春市城市特色并适度超前的原则
商业的发展要充分结合长春市的消费水平和市场特点,体现长春市的地方特色,同时要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适度超前。应把握现代商品流通和服务行业发展的趋势,以发展新兴商业业态为重点,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促进商品流通及服务业增长方式的转变,适应消费升级,力求体现商业网点发展的超前性、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