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
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妇字[2011]34号 【发布部门】全国妇女联合会 【发布日期】2011.12.16 【实施日期】2011.1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妇字〔201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
2011年11月27日-28日,国务院在京召开了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切会见了全体与会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延东作了工作报告。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副主席宋秀岩作了大会总结。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取得的历史性巨大进步,科学分析了当前妇女儿童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深刻阐述了做好新时期妇女儿童工作的重大意义,全面部署了未来十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明确提出了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强调了要 1 / 2
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指明了方
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于深入实施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推动未来10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就妇联系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新形势下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实施新两纲,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妇女儿童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各级妇联组织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真抓好第五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工作,引导各级妇联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和刘延东国务委员工作报告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大会总结中提出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刻认识提升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水平的重大历史意义,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妇女儿童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深刻认识未来十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会议部署的任务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认真的态度投身妇女儿童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新两纲的顺利实施,切实落实妇女“六个平等”的目标,最大限度地增进妇女儿童的福祉,共同开创妇女儿童工作新局面。
二、抓住机遇,着力营造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各级妇联组织要抓住契机,利用各种舆论宣传阵地,大力宣传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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