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林下灌木、萌蘗条和草本植物等与珍贵树种(樟子松、云杉、西伯利亚红松等)争夺营养空间的林分。
(二)设计技术要点
1、未成林造林地。调查小班幼苗、幼树株数,以确定设计割灌除草穴数。穴规格一般为50厘米×50厘米。
2、母树林。调查小班母树株数,以确定设计割灌除草的母树株数。规格一般为割除母树冠幅垂直投影内缘1米宽环形带内的杂草、灌木。
3、珍贵树种林分。调查小班珍贵树种林木株数,以确定设计割灌除草穴数。穴规格为一般为50厘米×50厘米。
第十二条 综合抚育
单一抚育方式不能达到抚育目的的林分,通过实行间伐、定株、补植、人工促进天然更新、除蘗、割灌、修枝、除草、松土、施肥、补(播)植、清理枯死木和不够检尺径级被压木、病腐木等两种以上措施的抚育方式。符合附录B可组合为综合抚育的相关抚育种类的条件。
第四章 调查设计成果编制、检查与档案管理
第十三条 设计成果
调查设计成果主要包括调查设计说明书、设计表和设计图。
1、调查设计说明书包括:
(1)自然条件、资源状况、交通条件和过去经营史、以及调查设计方法。
(2)小班抚育方式,间伐、割灌除草、除蘗、修枝、松土、施肥、补植、补播、林地清理等抚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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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生产单位要求及特殊情况下的补充说明。 2、调查设计表包括: (1)小班调查表; (2)小班设计表;
(3) 工程量和用工量计算表。 3、调查设计平面图包括:
(1)图面信息:反映小班位置、四至界线、小班号、抚育面积、交通、工舍、车库等情况,小班内填写:小班号/面积,必要时可作适当的文字说明。
(2)比例尺和图例。 第十四条 调查设计检查
非限额管理森林抚育调查设计检查执行《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非限额管理森林抚育调查设计质量检查办法(试行)》。
第十五条 档案管理
各经营管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负责档案资料的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
区划和调查成果材料,包括资源调查成果(资源调查报告、资源统计报表)、区划图、调查原始记录、抚育设计成果等文档资料。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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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天然更新等级标准 更新等级 良好 中等 不良 ≤30cm ≥5000 3000-4999 <3000 31-50cm ≥3000 1000-2999 <1000 ≥51cm ≥2500 500-2499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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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综合抚育方式组合类型 辅助措施 主要措施 透光伐 生长伐 卫生伐 定株 补植 人工促进天然更新 修枝 割灌除草 施肥 母树林、珍透光伐 — — — — — — √ — 贵树种人工林、大径材培育 母树林、珍疏伐 — — — — — — √ — 贵树种人工林、大径材培育 母树林、珍生长伐 — — — — — — √ — 贵树种人工林、大径材培育 卫生伐 — — — 火烧定株 — — 迹地更新林分 群团补植 内透光伐 人工促进天然更新 群团内透光伐 — 群团内生长伐 群团内生长伐 — √ — — — — √ √ 母树林、珍割灌除草 — — — — — — √ — 贵树种人工林、大径材培育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修枝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