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
非限额管理森林抚育调查设计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非限额管理森林抚育调查设计质量,进一步规范非限额管理森林抚育调查设计工作,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结合林区森林资源实际状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非限额管理森林抚育调查设计。
第三条 非限额管理森林抚育调查设计的主要依据: 1.《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
2.《东北、内蒙古林区森林抚育技术要求 第1部分:大兴安岭林区》(LY/T 2482.1)
3.《大兴安岭森林抚育技术规程》(LY/T 2593); 4.《森林抚育资源规划设计技术规程》(GB/T 2624) 5.《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林造发〔2014〕140号); 6.《森林除草松土埋青技术规程》(DB/T 488-2011); 7.《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抚育采伐调查设计实施细则(试行)》(内兴林办发〔2017〕67号);
8.《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天保工程二期森林培育补植补造作业设计规定(暂行)》(内兴林发〔2012〕117号)。
第二章 外业调查
第四条 外业调查采用标准地调查法。标准地面积比例天然林抚育不低于3%,人工林抚育不低于2%。标准地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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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带状,布设在小班最长对角线上,长度为小班最长对角线长度,宽度按照比例根据小班面积大小确定。外业调查时应当记录带状标准地起始和终止边中心坐标。
第五条 标准地主要调查因子包括环境因子(地形、立地、土壤、植被),林分因子(权属、林种、起源、郁闭度、平均年龄、平均胸径、平均树高、株数、蓄积量、树种组成、幼苗幼树更新、灾害情况等)。只在拟设计含割灌除草、补植、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抚育方式的小班进行更新调查。抚育前更新调查采用抽样方法进行,样方可在标准地内机械布置,样方面积不低于小班面积的1%,样方规格1米×1米,样方间距以样方分布均匀为原则。抚育前更新调查要分别幼苗、幼树高度级记载。
第六条 天然更新评定标准。天然更新等级根据幼苗(幼树)各高度级的天然更新株数确定(见附录A)。
第七条 小班标桩、标准地标桩、小班线标志设置、小班区划、小班线测量和平面图绘制以及环境因子和其它林分因子调查执行《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抚育采伐调查设计实施细则(试行)》(内兴林办发〔2017〕67号)。
第三章 森林抚育方式设计
第八条 透光伐、疏伐、生长伐、卫生伐和定株等抚育方式设计执行《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抚育采伐调查设计实施细则(试行)》(内兴林办发〔2017〕67号)的相关要求。
第九条 补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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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中空地,或在缺少目的树种的林分中,按照适地适树,选择适宜树种,通过在林冠下或林中空地等处补植、补播目的树种,或者通过在林内块(带)状补植改造,以调整树种结构和林分密度、提高林地生产力和生态功能。分为补植补造和补植改造两种方式。
(一)条件 1.补植补造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设计补植补造方式。 (1)郁闭度0.5及以下,目的树种较少,分布不均,林下更新不良的林分。
(2)林中空地分布较多,直径大于平均树高的林中空地面积占小班面积20%以上的林分。
2.补植改造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经定株、疏伐、卫生伐和综合抚育后可设计补植改造方式。
(1)多代萌生或过度采伐形成的白桦、山杨、蒙古栎、黑桦等为优势树种的林相残破、功能低下的林分,原生性林分除外。
(2)由于不适地适树,造成生产力低下的人工林。 (3)遭受严重病虫害、火灾、风灾、旱灾、雪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死亡木(濒死木)比重占株数20%以上的林分。
(二)设计技术要点
1、补植方式。根据林地目的树种林木分布现状,选择补植方式。一般现有林木分布比较均匀的林地采用均匀补植;现有林木呈群团状分布、林中空地较多的林地采取块状补植;选择耐阴性树种造林时采用林冠下补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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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树种选择。根据林分特点,按照填平补齐、见缝插针和阔中栽针、针下植阔的方式进行,形成近自然状态的高郁闭度混交林原则,合理确定补植树种。一般在阔叶树为优势的低郁闭度林分选择兴安落叶松等针叶树作为补植树种;在兴安落叶松为优势的低郁闭度林分选择樟子松、云杉等常绿针叶树和白桦作为补植树种。
3、更新调查。在确定设计补植株数前,调查现地目的树种每公顷更新株数。
4、栽植密度。按照补植后,新植苗株数与现有林木和目的树种幼苗幼树达到合理株数的原则,根据林分情况,合理确定栽植密度。要求补植株数不低于360株/公顷,实际补植与现有林木和幼苗幼树的合计株数不低于1200株/公顷。
5、种植点配置。根据补植方式、栽植密度等,合理确定株行距。一般均匀补植株行距控制在2-3米×3-4米。块状补植控制在2米×3米。种植点呈三角形、矩形配置。
6、整地方式。一般采用穴状整地,整地规格为50厘米×50厘米,穴深30厘米,土壤瘠薄的地区可适当降低到20厘米。
第十条 人工促进天然更新
在未达到更新标准、郁闭度低的林分或因土层薄、有较好的天然更新条件的林分,通过松土除草、平茬或断根复壮、补播、除蘖、就地间苗补植等措施促进目的树种幼苗幼树生长发育。
(一)条件
郁闭度低于0.5的林地(包括有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目的树种无天然更新或天然更新等级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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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以下,且依靠其自然生长发育难以达到成林标准的林分可进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
(二)设计技术要点
1、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方式。根据林地目的树种林木分布现状,选择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方式。一般现有林木分布比较均匀的林地采用均匀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现有林木呈群团状分布、林中空地较多的林地采取块状人工促进天然更新。
2、更新调查。在确定设计整地穴数前,调查现地目的树种每公顷更新株数。
3、整地穴数。要求整地穴数不低于750株/公顷,实际整地穴数与现有林木和幼苗幼树的合计株数不低于1650株/公顷。
4、整地规格。采用块状整地,规格1米×1米,深度以破除草皮露土为准。
第十一条 割灌除草
根据林木竞争状况、潜在目标树培育需要,通过割灌、除蘖、除草、松土等经营措施,缓解目的树种生长的竞争压力,提高林木培育质量。改善土壤条件、增加土壤养分、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林木抗性和林地生产力。
(一)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林分可设计割灌除草方式。 1.未成林造林地目的树种幼苗幼树生长受灌木、萌蘗条、草本植物等的严重影响,且幼苗幼树每公顷不低于900株的林分;
2.林下灌木、萌蘗条和草本植物等与母树争夺营养空间的母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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