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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全塘中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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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全塘中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根据平委办发〔2018〕49号《中共平湖市委办公室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委办发〔2018〕50号《中共平湖市委办公室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意见》和平湖市教育局、编委、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联合文件《平湖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推进我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原则及要求

原则:以人为本、总量控制、统筹使用、合理配置 工作要求:稳步推进、不断完善 二、范围及时间

实施范围:全市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 实施时间:2018年6月起。 三、工作过程 1.成立机构

学校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和争议调解小组。

(1)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竞聘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领导、工会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由校长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共9人。

(2)争议调解小组负责本单位教职工意见的收集和反映,对竞聘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进行调解、协调,由工会主席任组长,组员由教职工推选产生,人数为5人。

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和争议调解小组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2.制定方案

学校制定竞聘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在教育局核定的岗位设置范围内合理设置学校工作岗位,明确所需岗位的名称、数量、任职条件、职责和聘任年限等事项,明确

竞聘工作程序。方案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议通过后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并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后实施。

3.开展竞聘

(1)宣传动员。学校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政策知晓率达100%。

(2)个人申请。学校在编教职工根据自身情况凭相关证明材料,分别向学校提交直接聘用申请、交流申请、校内竞聘申请和跨校竞聘申请,填写《平湖市教职工工作岗位竞聘登记表》,其中申请交流的须经学校审核同意,申请跨校竞聘的须符合相关要求和政策规定并由学校审核同意。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个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竞聘资格。

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竞聘人的竞聘资格认定。 (3)开展竞聘

第一轮竞聘。我校第一轮聘用的岗位数为教育局按编制下达的可聘数62人,且聘足62人。

直接聘用。直接聘用对象指新一轮竞聘的中层以上干部、三年内退休的人员、经组织选派参加对外支教、今年面向中小学选调的教师、新招聘教师、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人员、患重大疾病的人员以及经市教育局批准的人员,由学校直接聘用,可不再参加其他岗位竞聘。符合直接聘用规定的教职工若申请竞聘上岗的,则其直聘岗位不再保留。交流不满三年的教师,不得参加跨校竞聘。经组织选派参加援藏援疆援青、公派到民办学校以及经市教育局同意外派、外借等教师,其所用编制、岗位由市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解决。统筹的编制、岗位不移作他用。

交流教师聘用。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依据教师资格条件、任教学科、个人申请和学校推荐意见,由学校按照市教育局规定的比例或下达的计划数确定骨干教师和普通教师交流名单。教师交流随迁人事关系。交流三年期满的义务教育教师要求返回派出学校的由派出学校直接聘用。属新交流或尚处于流动期内人员由流入单位直接聘用。

校内竞聘。学校按照直接聘用和交流教师聘用后的剩余岗位数,结合竞聘工作实施

方案和参与校内竞聘的教职工填写的竞聘意向,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竞聘。

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组建考评小组,对竞聘对象进行综合考评,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评情况择优聘用。坚持教育局下达的可聘数内,先教学与管理,后教辅与后勤的原则。

第一轮竞聘结果在校内公示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第二轮竞聘。第二轮竞聘的岗位数由教育局下达并公布,学校在下达的可聘数范围内聘用。本轮竞聘学校根据实际教学需要,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建议基础上开展,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是否聘足。

第二轮竞聘为系统内竞聘,对象为我校首轮竞聘未落实岗位人员和申请跨校竟聘的人员。依据首轮竞聘后市教育局统一公布的相关学校空缺岗位,竞聘人员向意向学校递交申请,参加第二轮竞聘。第二轮竞聘填报志愿只能报一所学校,可以填报同学科多个岗位或服从分配。

第二轮竞聘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要求,经综合考评,按需选定人选。 第二轮竞聘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

第三轮双向选择。岗位数由教育局下达并公布,学校在下达的可聘数范围内双向选择。

本轮选择学校根据教师实际表现开展,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是否选择本校原有教师,选入的人员由学校安排工作及考核,考核后按不超过学校同类人员的50%发放绩效考核奖。已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岗位等级只能确定为该岗位等级的起点级。

对双向选择仍未能落实聘用岗位、或没有参加竞聘上岗又不服从组织调剂的人员,从竞聘工作结束后的下月起在原工作学校待岗培训,纳入待岗人员管理。

(4)办理手续。各类聘用人员在学校公布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含跨校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有关事项说明

1.教辅、工勤技能人员。教辅、工勤技能人员是指在学校不担任中层职务,以从事部门一般工作、教学实验、图书管理、卫生保健、后勤保障服务等为主(不在一线上课

或虽上课但课时量不足职称评审要求课时量)的人员。从事教辅、工勤等非教学岗位工作且不承担教学量的教师,不再按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并根据“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按照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以实际工作岗位重新确定聘用岗位等级和工资待遇。已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岗位等级只能确定为该岗位等级的起点级。

2.孕期哺乳期人员和重病人员。孕期、哺乳期人员须提供相关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有关诊断材料。重病人员指患有现医疗条件下短时间内难以治愈的,原则上按规定程序须连续请假6个月及以上且仍在治疗期的人员。重病人员须提供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等相关材料。重病人员须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报教育局备案。

3.市教育局批准的人员。市教育局批准的人员指经市教育局批准同意,抽调到有关单位工作而不随迁人事关系的人员。

4.待岗人员。待岗人员原则上在原聘用学校跟岗学习,待岗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并由学校进行考核管理(期间应参加年度考核但不能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待岗培训期内,按基本工资和5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生活费,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农村教师特岗津贴、乡镇工作补贴,不享受年终绩效考核奖。待岗培训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待岗期间,工作表现较好,学校如有空缺岗位,本人可提出申请,经组织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

待岗一年后,竞聘上岗的人员,参照单位同类人员聘用管理。待岗一年后仍未实现竞聘上岗的人员,继续待岗。待岗两年后,经竞聘上岗的人员保持待岗期间的岗位等级,非经规定程序不得恢复原有岗位等级。待岗两年后,仍未落实岗位人员,从第三年起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对于在编不在岗人员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可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四、保障政策和措施 (一)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对招聘的新教师、跨校聘用的教师和义务教育交流教师及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完善按岗聘用制度

进一步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全面实行教师聘用合同管理。学校严格执行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建立健全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科学合理地确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岗位结构比例。教师系列岗位一般应占专业技术岗位的80%以上。非教师系列一般不设高级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设置高级岗位的,应在岗位说明书中明确,不搞因人设岗。依法依规做好竞聘上岗工作,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健全义务教育教师交流政策

按照《平湖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平教人〔2013〕47号)等文件精神继续做好教师校长的交流工作,落实相关政策待遇。参加交流的教师在现聘期内的岗位聘任、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属学校中层干部的,在现聘期内仍享受中层相应待遇。

(四)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学校结合实际,完善教职工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校内不同类别岗位的分类考核评价办法,统筹开展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并将各类考核结果科学合理地运用于绩效工资分配、评优评先、教职工竞聘上岗等方面。

(五)建立教师退出机制

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不同意学校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到新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再从事教学工作岗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切实增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和争议调解小组,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能分工,做好岗位竞聘相关工作。

(二)统筹规划,精心组织

根据有关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作好调研,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组织

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使全体教职工知晓政策,并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努力营造促进改革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三)严明纪律,平稳推进

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切实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认真总结,不断完善

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和考评办法。学校在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应及时报送市教育局。

平湖市全塘中学

2018年6月23日

平湖市全塘中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平湖市全塘中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根据平委办发〔2018〕49号《中共平湖市委办公室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委办发〔2018〕50号《中共平湖市委办公室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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